電動單臂回轉救生艇筏吊落架,25KN船用救生筏降落裝置
您正在查看的是電動單臂回轉救生艇筏吊落架,25KN船用救生筏降落裝置產品的具體資料:本產品是用來吊放救生筏的專用設備,裝置分有左右兩種機型,以滿足船舶左右舷布置需要。當船舶橫傾20°或縱傾10°時,裝置均能正常工作。
本裝置符合“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83-2006年修正案MSC.47(66)&MSC.216(82)及船舶注冊的有關船級社要求。
主要參數:
安全工作負載:25KN
起升負載:2KN
起升速度:≥18KN
滿載降放速度:45~55m/min
卷筒容繩量:25m
鋼絲繩直徑:18mm
回轉半徑:5.4m(可按要求設計)
傾斜限度:橫傾list≤20°
縱傾trim≤10°
吊架的組成
單臂吊架主要由起重臂、回轉盤、液壓回轉裝置、起升機構、蓄能器、手動泵、回轉支承、限位裝置、遙控裝置、頭部滑輪等組成。各部分作用如下:
(1)起重臂是本單臂吊架的主要承載結構,依靠起重臂伸出的結構可實現救生筏由舷內拖帶至舷外等功能;
(2)回轉盤是用來聯接起重臂和回轉支承的部件,通過液壓回轉裝置的驅動,可以使起重臂有效的轉出舷外或轉至存放位置;
(3)起升機構是收放筏的主要部件,通過頭部滑輪的導向,控制起升機構上鋼絲繩的收放達到收放筏的目的;
(4)限位裝置是用來防止筏(物)起升過頭的一種保險裝置;
(5)遙控裝置是當乘員全部登上筏后,甲板上已無人操作的情況下,在筏內通過遙控鋼索,有效地控制筏的轉出位置和下降高度;
(6)蓄能器和手動泵是用來當船上失電時依靠蓄能器的儲存能或操作手動泵使起重臂有效的轉出舷外或轉至存放位置。
吊架的功能
根據MSC.47(66)-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修正案及國際海事MSC.48(66)國際救生設備規則中的有關要求,本單臂吊架主要用來吊放救生筏,也可用于降放負荷不大于21KN的其它型式筏。吊筏裝置具有電動(手動)起升、重力下放、液壓回轉(泵站和蓄能器或手動泵供油)功能,設有機旁操縱下放和回轉及艇內遙控下放和回轉兩種功能。根據實船布置情況,本單臂吊架有左、右兩種型式可供選擇。
救生艇屬于船上重要的應急救生設備,是港口國監督檢查和國內安全檢查的重點,對救生艇的檢查涉及其配備、存放、降落與回收裝置以及救生演習的全過程等內容。在《1974 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 公約)1983 年修正案的內容中規定:“每一名船員每月至少參加一次棄船演習和一次消防演習。每只救生艇應在每3個月至少進行一次的棄船演習中由船上指定的操艇員降落下水并在水上進行操作”,同時要求船舶必須在30min之內把救生艇放置水面。由此可見,正確并熟練地快速降落和回收并釋放救生艇不僅是港口國監督檢查和國內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更是船員應當掌握的基本救生技能,以提高船員遇險時的自救能力。[1]本文設計出一種新型單臂回轉救生筏吊架,并詳細說明了吊架的操作和維護,從而減少這類事故的發生。
放筏(有電工況)
打開救生筏固定用的所有繩索,操作人員把電控箱電源接通并啟動泵站按鈕,打開按鈕箱,取出遙控按鈕,按起升按鈕,使起升機構卷筒收繩,當筏離開甲板,轉出過程無障礙時松開按鈕,再按向左(或右)按鈕,筏便可轉出舷外,此時乘員跨步登筏,登乘完畢后操作人員手拉遙控下降手柄,使起升機構剎車松閘,筏便依靠重力下降至水面,自動釋放鉤打開,筏離開母船。
收筏
操作人員抬起剎車重錘,取下手搖柄,插入遙控卷筒邊的手搖孔逆時針方向搖動,把釋放鉤下降到筏上人員掛上鉤為止,此時操作人員啟動起升按鈕回收筏(此時筏重不得超過14KN),直至高出船甲板(也可調整起升限位裝置下的擋塊達到起升限位的目的),然后再按向右(或左)按鈕,筏便轉入舷內至安放位置停止(也可由回轉限位進行控制),再手拉遙控下降手柄(或操作人員抬起重錘)緩慢地將筏下降到甲板上,乘員下筏后再把筏回復到原存放狀態。
放筏(失電狀況)
(1)使用蓄能器放筏。打開救生筏固定用的所有繩索,打開截止閥①、③,操作人員取下手搖柄,插入任一手搖孔順時針方向搖動,使筏起升遠離托架至轉出時無障礙即可。此時操作人員手拉回轉遙控三角環,筏便轉出舷外,展開筏并系好纜繩,然后乘員跨步登筏,登乘完畢后操作人員手拉下降遙控手柄,筏便依靠重力下降至水面,釋放鉤自動打開,筏可離開母船。
(2)使用手動泵放筏。打開救生筏固定用的所有繩索,關閉截止閥①、②,操作人員取下手搖柄,插入任一手搖孔順時針方向搖動,使筏起升遠離托架至轉出時無障礙即可。此時乘員操作手動泵和換向閥,筏便轉出舷外,展開筏并系好纜繩,然后乘員跨步登筏,登乘完畢后操作人員手拉下降遙控手柄,筏便依靠重力下降至水面,釋放鉤自動打開,筏可離開母船。吊架的維護
(1)定期檢查蓄能器充液壓力,每月不少于1次,應保持在18-19.5Mpa,低于18MPa時必須充油。
(2)定期檢查蓄能器充氮壓力,每月不少于1次,應保持在8-9MPa,低于8MPa時,必須用充氣工具補充氮氣。
(3)通常工況下,截止閥②處于關閉狀態,只有在檢修蓄能器時,才同時打開截止閥①和截止閥②。
(4)泵站液壓油應一年更換一次,濾芯定期清洗,每三個月一次。 (5)起升機構內潤滑油應一年更換一次。
(6)經常向各油嘴及吊架鋼絲繩加注潤滑脂(ZG-3),六個月一次。 (7)起升機構使用十個月后,應拆洗離合器,檢查摩擦片,當圓盤摩擦片的摩擦層厚度<0.5mm時應進行更換,當限速塊上摩擦片的摩擦層厚度<0.5mm時,應進行更換。
(8)從安全考慮,人力手搖時,嚴禁啟動電動機。為防止誤操作而可能造成的人身事故,人力操作前應斷開電控箱的電源。
(9)當重錘低于水平而下垂時,說明離合器的摩擦片已被磨損。此時只需松掉緊定螺釘,并在內外齒圈上做記號,將錘桿拔出,向上調整1~2牙后插入,并旋緊下部螺釘即可繼續使用。
(10)當鋼絲繩斷裂超過鋼絲繩直徑10%或有打節現象,此時必須更換鋼絲繩,以保證使用安全。
本單臂吊架符合MSC.47(66)&MSC.216(82)-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修正案及國際海事MSC.48(66)&MSC.218(82)-國際救生設備規則中的有關要求。
東臺市易安救撈裝備有限公司(公司商標:易凡達、業安)為您提供的電動單臂回轉救生艇筏吊落架,25KN船用救生筏降落裝置產品在您成功下達訂單后表示您已成為(易凡達、業安)尊敬的客戶!
友情提醒:在您收到貨物后兩天之內!
(1)發現商品有明顯的制造缺陷的。
(2)貨物經過換貨但仍然存在質量問題的,可以要求退貨!
客戶在收到貨物時當面在送貨員面前拆包檢查,發現貨物有質量問題的,可以要求換貨!
如需幫助,電話:0515-85755092,郵件:13770263388@126.com,QQ:987650018、95447449,66483629
感謝您對本公司的支持,本信息結束!
救生艇筏屬具List 點擊下載易安公司訂貨確認單
|